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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服务

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其职责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架构、股东及董事的变动,亦需为董事局拟定公司会议议程、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咨询及建议。

康栢提供的公司法定秘书,致力减少客户面对相关法例时产生的困扰及疑惑,评定公司的策略是否符合相关法例。同时,转达最新公司法例,并剖析对公司的影响。

香港公司条例第32章第154条规定

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委任一名法定秘书;

法定秘书必须由香港本地自然人或法人担任;

可由公司的一名董事兼任;若该公司只有一位董事,该董事则不可兼任秘书

法定秘书的主要功能

  • 向公司注册处申报公司架构、股东及董事的变动;
  • 制作并递交董事及秘书资料予公司注册处;
  • 向公司注册处递交股份分配通知书;
  • 向公司注册处递交周年报表;
  • 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董事局会议;
  • 拟定并妥善保管股东及董事会会议议程;
  • 安排公司股份的转让及分配事宜
  • 更新及妥善保管公司成员、董事、秘书、股份转让之记录册

康栢的法定秘书服务包括

  • 可担任公司的法定秘书,并认真履行法定秘书之义务;
  • 制作及呈交公司周年申报表等法定文件;
  • 预备及递交商业登记证申请;
  • 协助公司开设银行账户
  • 协助申请香港工作签证;
  • 提供有关公司清盘及破产建议;
  • 如有需要,还可进行公司暂停活动及公司注销申请;
  • 帮助客户在香港及海外注册公司; 其他公司秘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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