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离岸公司概述
“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例如在巴哈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亚洲之间进行的。
著名的离岸管辖区有许多是前英属殖民地,如英属维尔京(BVI)群岛、开曼(Cayman)群岛等,这些地区在很大基础上保留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公司只需要缴交年度牌照费,不需缴纳任何税款。除税务优惠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制定法律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此外,大多数发达国家的银行机构都承认“离岸”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设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便利。
因为一般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海外离岸公司成为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很多在国外成功上市的公司有是通过海外离岸公司实现其目的的。
关于离岸法区
离岸法区兴起:上个世纪中后期(资源匮乏的中微型岛国)
设立目的:吸引外资进入,繁荣当地经济,引进国外技术、吸引民间投资等。
离岸法区特点:允许非本国的居民或法人在这些区域内注册成立公司,并在其领土之外的地区经营运作,税收负担很轻,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及其它税目几乎不征收,只征收一定数量的年费。
著名的离岸法区有:香港(HK),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百羡大,塞舌尔群岛,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英国,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
注册海外离岸公司用途
1、进行海外募股筹资进而在美国、香港或新加坡以及英国等地上市;
2、曲线规避外资限制性行业限制进行境内经营;
3、进行跨境并购;
4、设立控股公司,进行资本运作;
5、进行税收筹划、全球贸易、合资公司。
海外离岸公司特点
1、地域性:离岸公司必须在特定的离岸法区域内成立,主要是一些岛国。
2、法律性:离岸公司成立的法律依据必须是离岸法域专门的离岸公司法规范。
3、运营性:离岸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均在离岸法域之外进行。
4、资本性:一般而言,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于离岸法域之外的投资者投资。